【覆核刑期】涉非禮6名女童囚46個月 男警刑滿出獄律政司申覆核刑期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3/25 11:07

最後更新: 2021/03/25 20:3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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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辯人余俊鑫。

案發時隸屬毒品調查科的男警涉於2017至2018年間,經社交媒體認識6名11至14歲女童,分別非禮女童及與女童性交等,警員被補後續犯案,早前承認非禮及向16歲以下女童作猥褻行為等共8罪,於區域法院被判監46個月。涉案男警已服刑完畢,律政司今(25日)向上訴庭表示就刑期提出覆核已準備好聆訊,預計需時半天,上訴庭排期處理申請。

申請人律政司,答辯人余俊鑫(35歲)。余早前承認向16歲以下女童作猥褻行為、非禮、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等8項控罪,案發時受害6名女童介乎11至14歲。余於2021年1月被判監46個月,由於余從2018年已被還押,因此現已服刑完畢,刑滿出獄。

律政司一方指已預備好就刑期覆核提出申請,預計需時半天。答辯人一方則表示日前方受聘處理案件,故要求4星期時間,以便索取額外文件,包括事主的證人口供。

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質疑本案並非特別困難,涉及8項罪名,事主均為年幼女童,案情及感化官報告均已齊備,質疑是否需要額外文件。答辯人一方表示現時仍未有概念,但表示給予3星期預備已足夠。

上訴庭最後指示答辯人須於3星期內存檔陳詞,律政司則須於兩星期內回覆,案件盡快排期處理。

案情指,被告於2018年經社交媒體認識一名女童,她指會作兼職女友,並介紹另兩名女童12歲及11歲女童予被告,被告要求兩人替他口交,其中1名女童替他手淫,事後被告分別付兩人200元。

及後其中一名女童被母親發現援交報警,警方拘捕被告,調查期間發現有另3名受害女童。被告被捕後曾獲准保釋,期間再犯案,他當時與友人及14歲的女童喝酒,由被告送醉酒女童回家,並於其住所樓層梯間強行與她性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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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